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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首禺宏等同学课程考核资格的决定

时间:2016-06-23浏览:8

关于取消首禺宏等同学课程考核资格的决定

教务〔2016〕81号

       音乐学院 音乐学专业2015级学生 首禺宏(学号:201512200030)、颜学茂(学号:201512200045)、王肖(学号:201512200047)、张新博(学号:201512200053)、王金龙(学号:201512200057)、吕皇明(学号:201512200066)、刘旭(学号:201512200067)、韦嘉城(学号:201512200081)、熊蕾(学号:201512200098)、张帆航(学号:201512200104)、夏启阳(学号:201512200111)、李睿(学号:201512200113)共12名学生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音乐学院 音乐学专业2014级学生 张丁月(学号:201412200003)、吴畅巍(学号:201412200033)、尹红(学号:201412200026)共3名学生在《基础和声》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学生 赵洪倩(学号:201312200130)在《复调基础》和《歌曲写作与改编》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专业2013级学生 钟日角(学号:201311700427) 在《二外(法语)》缺课时数和缺交平时作业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体育学院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2015级学生 朱瑞铧(学号:201511104002)、孙宇(学号: 201511104003)、朱利宾(学号:201511104006)、王靖民(学号:201511104007)、万隆(学号:201511104011)、钟春望(学号:201511104012)、周长阳(学号:201511104014)、鲁宇翔(学号:201511104017)、陆一松(学号:201511104019)、赵财林(学号:201511104021)共10名学生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专业2015级学生 杨必裕(学号:201511102103)在《羽毛球专选》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专业2014级学生 林诗童(学号:201411102156)在《武术普修(1)》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在《运动训练学》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专业2015级学生 刘裕(学号:201511102122)在《篮球普修》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专业2013级学生 熊巩明(学号:201311100153)、刘宇(学号:201311100088)、李政林(学号:201311100159)共3名学生在《体育统计学》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4级学生 李海闻(学号: 201412300163)、何博(学号: 201412300124)共2名学生在《数字电子技术》课程教学中缺交平时作业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5级学生 莫家仪(学号:201512300116)、刘奇良(学号:201512300118)、王智鹏(学号:201512300119)、郭桐(学号:201512300152)、张晏瑞(201512300170)共5名学生在《数据结构》程教学中缺交平时作业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014级学生 韦宇翔(学号:201410700167)、余政和(学号:201410700155)、张云(学号:201410700173)、陈锦源(学号:201410700163)、陈钊明(学号:201410700159)、梁志毅(学号:201410700150)、马英翔(学号:201410700174)、潘达斌(学号:201410700152)共8名学生在《数值分析》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2014级学生 陈锦源(学号:201410700163)、余政和(学号:201410700155)、马英翔(学号:201410700174)共3名学生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英语(中美校际交流项目)专业2014级学生 黄康城(学号:201411700143)、谢安(学号:201411700418)、张辉禹(学号:201411700204)共3名学生在《商务英语中级》课程教学中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15级学生 王宇昂(学号:201512700212)、潘煜升(学号:201512700194)共2名学生在《模拟电子技术》课程教学中缺交平时作业、实验报告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一)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首禺宏等同学本学期相应课程的考核资格,该门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

 

附件1:通知原文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