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 60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和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解师生教与学的状况,建立有效的教学反馈机制,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31日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和“教师网上评学”活动。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安排,引导师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网上评教”和“教师网上评学”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
(一)评教时间
1.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17日,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行上网评教。(注:因评教系统与选课系统同时开放,为避免网络堵塞,请尽量不要在6月13日至17日进行网上评教操作。)
2.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艺术类专业(仅指6月13日以后开课的相关专业)学生自行上网评教。
3.2016年6月17日下午17:00,关闭学生评教系统进行评教结果数据统计。
(二)操作流程
1.在校内联网的任何一台计算机中打开IE浏览器,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主页(网址:http://www.dean.gxnu.edu.cn),选择“教学管理系列软件”中的“学生网上评教入口”,并在“用户名”处输入学号,在“密码”处输入学生的密码(登录时密码为选课密码)。用鼠标单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评教界面。如果密码丢失,请及时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教务员)联系。
2.用鼠标单击评教主页面课程列表中的“课程名称”,单击后即可浏览到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在选择等级上点击即可。
3.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的每一项指标必须选择或填写。
4.完成一门课程的测评之后,请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之后,返回主页面点击下一门课程进行同样的操作,直至完成对评教页面显示的所有课程的测评。
5.评教主页面课程列表中对于已完成测评课程,系统将以灰色字体显示,点击进入无法进行修改。即每位学生对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评教机会,评教结果一经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学生可通过评教主页面左方“评教状态”及时了解自己的评教情况。
6.若未完成对所有课程评教而退出或关闭评教主页面,系统将提示学生继续进行评教。建议学生登录之后最好一次性完成对所有课程的评教。
(三)相关要求
1.在组织形式上,可参照学生选课方式进行。要求各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2.2012~2015级各专业本学期修读了课程的全体本科学生都必须参加网上评教。网上评教属于正常教学活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任务的学生,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学生应当按要求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和《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条“对于扰乱教学、科研工作正常秩序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警告处分”等规定,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3.各学院(部)领导、教学秘书(教务员)、年级辅导员要做好学生评教的组织和动员工作,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个学生,要求学生完成所有评教环节。
4.教务处对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绝对保密。学生在评教时,应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认真填写,结合任课教师授课表现和自身听课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二、教师网上评学
(一)评学时间
2016年6月27日至9月10日
(二)评价对象
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授课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
(二)组织安排
各学院(部)是教师评学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并组织教师参加网上评学。
(三)操作流程
1.在校内联网的任何一台计算机中打开IE浏览器,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主页(网址:http://www.dean.gxnu.edu.cn),点击“教学管理系列软件”中的“教务管理系统”,选择教师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师管理系统界面”。
2.用鼠标单击“评学管理”菜单中的“评学录入”,单击后即可浏览到本学期所授课程号,依次点击所列出课程号进入评学界面,根据评价指标输入评价分值。
3.教师评学表的每一项指标都需填写评价分值。
4.完成一门课程的测评之后,请点击“提交评分”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之后,返回主页面点击下一门课程进行同样的操作,直至完成评学页面所有课程的评价。
5.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评价机会,评价结果一经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教师可通过评学查询及时了解自己的评价情况。
6.建议教师登录之后最好一次性完成对所有课程的评价。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校评建办联系,电话:5823396。
原文: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