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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1浏览:1

 

 

 教务〔2016〕 50 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学工部(处):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排课工作将安排在本学期第12~15周进行(2016级排课工作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

(一)全校性公共课排课时间(含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为2016年5月18日~5月31日。各类公共课开课学院(部门)向教务处提交上课时间表,教务科为各开课开课学院(部门)安排教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开课单位公共课名称提交课表时间安排教室时间
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5月18日17:30前5月19日
体育学院公共体育5月20日17:30前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5月24日17:30前5月25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高等数学5月26日17:30前5月27日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必修课5月30日17:30前5月31日

以上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大学外语由大学外语部教学秘书给学生集体选课,时间定于2016年6月12日前。

(二)各学院(部)专业课及其它公共课的排课(含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及教务科为各开课单位安排教室时间为2016年6月1日~6月8日。

二、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排课流程及要求

(一)点击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管理”—“培养方案维护”模块,检查下学期的教学计划是否录入,若无,请及时录入;若已录入,请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等信息,确保课程信息的准确性。

(二)点击“排课管理”模块:

1.在“教师信息维护”栏,检查下学期本学院教师(含调入、聘请教师)的工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是否正确,如有出入,请更正,以便准确进行教师授课情况统计。聘请其他学院的教师为本学院上课,不允许在本学院新开工号,必须使用该教师原有工号。不能轻易删除教师工号,教师工号删除后,以前使用该工号开设的课程将找不到对应教师。

2.在“制定开课计划”栏,排出开课教学班,不同专业同一课程(课程号相同、平台性质相同、学分相同)可以合班排课。务必注意每门课程的开课人数要足够。

3.在“排教学任务书”栏,对下学期本学院拟开的所有课程安排上课教师。对于同一教师有不同工号的,请和教师联系,使用统一的一个工号。

3.在“课表时间安排”栏,对下学期本学院拟开课程排上课时间。务必注意每门课程的开课起止周和周节次相乘要和教学计划总学时对应。

4.在“课表教室安排”栏,录入拟开课程使用的教室代号,并保存。也可以通过“安排场地”窗口安排教室。(教室由教务科统一编排,提交课表到教务科安排教室时,合班上课的应注明,不需要教务科安排教室的也要注明。)

(三)要求各开课学院(单位)在提交课表到教务科安排教室前,将所需要安排教室的课程全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完毕(即:除教务管理系统中“课表教室安排”外,其它流程都已经完成)。教室安排由教务科在系统中排定,各开课学院(单位)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打印专业课表(排课管理—-统计打印—-专业课表)。

三、排课方法及要求

(一)排课应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三校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现有的教室资源。

1.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一门课程在同一单元时间内连续排课不允许超过3节;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

2.因教室资源紧张,一门课程在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安排第3、4节上课的节次编排。

3.公共体育课原则上不安排在上午的第1~3节。

4.尽量避免第9节安排理论课程。

5.学工部(处)开课的《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基本固定在周日晚开课,请各学院(部)安排专业课时尽量不使用星期天晚上。

(二)为确保学生选课计划的稳定,经系统编排确定后的课程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开课学院(单位)做好统筹安排。

(三)通识素质选修课的开课单位每个学期应有计划地排课,以满足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最低选课学分要求。

(四)毕业班课程的安排要进行排课学分清查,确保本科4年(“专升本”2年)所开出课程的学分组合能满足学生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五)各开课学院(单位)在安排课程时应尽量安排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授课,年轻的助教应在符合资格的主讲教师带领下开课,在具体排课时请注明两位教师合上一门课。排课时必须落实学校有关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规定,以保证教授、副教授在一学年中完成为本科生授课的任务。

(六)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扩大,三个校区办学的格局使排课工作量加大,任务重,请各学院积极配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下学期排课任务,为顺利开展下学期学生选课工作打下基础。

通知原文: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