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 46号
关于修(制)订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从即日起启动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原则上遵照《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2016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师政教学〔2016〕109号)的要求进行。
2.修(制)订《课程教学大纲》。
以教研室为单位,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的教学大纲,模版见附件《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并于5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电子版到高教室邮箱sdgjs@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高教室联系,联系人:林芳芳、王瑞辉。联系电话:5846480。
通知原文:关于修(制)订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