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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6-03-18浏览:2

 

 

 

教务﹝2016﹞31号

关于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学校自2014年开始使用中国知网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前随机抽检,经过两年的实践,效果良好。为进一步严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学校决定今年对拟参加答辩的全体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拟参加答辩的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学生答辩完成后学校随机抽查送外校盲评的100篇论文。

二、检测时间和检测方式

  1. 检测时间:

a、学院组织答辩前两周。

b、抽检送校外盲评论文检测时间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后。

  1. 检测方式:

a、教务处为每个学院分配一个子帐号,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对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上报结果到教务处实践办。教务处将邀请中国知网的技术人员对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b、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审工作完成后,学校随机抽查盲评的100篇论文在送审之前全部进行检测。

三、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办法

依据检测报告文字复制比(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用英文字母R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

1.R≤20%,视为通过检测,但仍视情况进行修改再参加答辩。

2.20%<R≤30%,疑似有抄袭行为,由学院通知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但建议总评成绩不超过良好等级。

3.30%<R<50%,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延迟答辩,经至少两周时间修改后,由学生提出复检申请,填写《毕业论文复检申请表》(见附件),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由学院提交到教务处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但建议总评成绩不超过中等等级。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延迟毕业。

4.R≥50%,疑似严重抄袭,由相关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鉴定,确认为严重抄袭者,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延迟毕业。

5.学校随机抽查送外校专家盲评的100篇论文,若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则请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论文抄袭情况进行鉴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零分,延迟毕业。

6.延迟毕业达到最高修业年限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给2016届毕业生及相关的指导老师。同时,结合检测工作,做好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第二次答辩的时间安排。

另外,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 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等。请各学院在3月31日之前抓紧时间完成。各学院自查完毕后,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将具体意见向指导教师反馈。

 

 

通知原文:关于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附件:毕业论文复检申请表

教务处

201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