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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2-28浏览:6

 

 

 

 

        教务〔2016〕 16 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师政教学〔2014〕210号)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项目立项或获奖批文时间为准,如无获奖批文,则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教育教学成果、优秀与高水平教师、实践教学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团队和个人,具体如下:

(一)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包括:特色(优质、精品、重点)专业(含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师教育精品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团队;规划教材;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建设)示范中心;大学生实验教学创新计划、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

(二)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含教材、课件)。包括: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件奖等。

(三)校级及以上优秀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成果。包括:教学名师奖;教学能手奖;教学新秀奖;各类教学技能竞赛奖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指导奖。学校对指导学生参赛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技能)竞赛(含艺术、体育类)获奖的教师进行奖励,奖励分类按《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13〕0150)执行。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奖。仅指结题项目在校级答辩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的项目指导老师。

(六)未在《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列出的级别高、影响力大的竞赛,经学院申请、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批准后按相应类别进行奖励。

二、申报对象

学校校本部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且承担上述项目(成果)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程序

(一)请项目(成果)第一(或最靠前)完成人认真阅读《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参照《2015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申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5)示例,认真、准确、完整地填报本人申报项目所属类别一览表中各栏信息,并按时上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侵夺他人成果的,一经查明,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

(二)申报的团队或个人向所在学院申报。申报项目的团队或个人按申报项目类别分别填报《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5)将各类各级奖项的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或获奖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如为指导学生竞赛项目需提交参赛通知及指导教师证书复印件各1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原件审核后退还),学院将申报团队和个人材料在全院公示5天。

(三)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盖有学院公章、学院负责人签字的纸质公示材料)统一报送至评建办。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成果)属于国家级、自治区级或校级重复获奖,请按最高等级进行登记。

(二)凡由多名完成人的合作成果(项目)(含集体指导学生竞赛类),一律由第一完成人填报登记;如第一完成人是校外完成人则由我校最靠前的一位完成人填报,以免重复登记。

(三)下列项目不在本科教学工作奖励项目范围之内,如本次申报项目中有如下之一情况者,不必申报:

1.申报时间范围内获准立项的区级教改立项项目或区级教材立项建设项目;

2.经各级各类组织机构评选认定的优秀论文;

3.除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等荣誉称号以外的各级各类教师荣誉称号、“形势与政策”说课比赛、辅导员技能比赛等项目;

4.由非官方(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或政府)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项目;指导学生竞赛获校级优秀奖的项目。

(四)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此通知要求传达至本单位每位教职工,特别要注意通知在外地学习或出差的教职员工按照通知要求申报,以免漏报。

五、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16年3月9日(星期三)上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校评建办。

(一)按申报项目类别整理申报项目团队或个人各类各级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分类汇总后的《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5)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校评建办,电子版传至:sdpjb@mailbox.gxnu.edu.cn

(三)逾期未按照文件规定上交相关证明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欢迎垂询,联系电话:5823396

 

通知原文:关于开展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查询并下载)

1.附件1: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一览表(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建设类)

2.附件2: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一览表(教育教学成果类)

3.附件3: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一览表(优秀与高水平教师类)

4.附件4: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一览表(实践教学指导奖类)

5.附件5:201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一览表(非第一完成人与校外单位合作及其他类)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2月28日